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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儒家法思想通论 |
| 索引号 | D929.25/931 | |
| 分类号 | D929.25 D929(中国法制史) D92(中国法律) D9(法律(依总论复分表分,-0理论与方法论所属类目复分入D90)) D(政治、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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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 俞荣根、 | |
| 出版社 | 南宁 : 广西人民出版社, 1992.5 | |
| ISBN | 7-219-02057-0 | |
| 页数 | 685页 : 照片 ; 20cm | |
| 价格 | CNY11.00 | |
| 标签 | 儒学、法律、法律思想、法制史、法理学、 | |
| 简介 | ||
| 注解 | 俞荣根(1943~ )又名耘耕,,浙江诸暨人,西南政法学院法学教授,兼任中国法律史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孔子基金会理事等职 本书对儒家思想研究历史进行回顾和总结,析论先秦儒思想家孔子、孟子、荀子的法思想,讨论儒家法思想在秦汉以后的演变和影响及其在现今的地位・ | |
俞荣根,1943年1月生,浙江省诸暨市人,法学硕士,西南政法大学教授。
该书系海内外第一部以法思想的角度来研究儒家传统的通史著作。作者注重中西法文化、先秦诸子法思想的比较,注重从中国哲学思想、政治思想、伦理思想等宏观层面,以及文字、考古、典章制度等微观层面作多角度思考,来探讨儒家法思想的内容和特质。对于儒家代表人物,均从三个层次来发掘和阐析他们的法思想:首先是理想法层次,也是他们评价和设计现实社会和现实法的价值标准,如孔子的“仁”、孟子的“仁义”、荀子的“礼义”,以及“法先王”、宋儒的“天理”等命题;其次是他们关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的原则层次,如重民思想、中庸思想、家族主义思想、君主主义思想等;第三是具体的法律主张层次,如刑罚中、以“直”决狱、父子相隐等等。
该书在方法论上大胆创新,从而提出了一系列颇有新意的观点。其一,儒家并非人治,法家亦非法治,用西方法律史上的人治、法治相对立的观点来评述儒法两家、来描绘中国古代法律和法文化的历史是不恰当的。其二,辨析了儒家的礼与“自然法”,认为儒家之法有理想法,有正义观念,但不能归结为西方式的自然法。其三,孔子反对晋铸刑鼎不是反对公布成文法,而是反对乱立法、立乱法,坚持礼的原则。其四,中国古代法实行的是罪刑法定与非法定相和合的综合型定罪量刑制度。其五,论述了儒家法思想的文化特质是伦理法,并对儒家伦理法的渊源、基本原则、基本特点作了阐析。其六,对“春秋决狱”进行了再评价。其七,中国古代虽无系统的成文民事法律,但同样有着丰富的民法文化。其八,探讨了儒家法思想在中国历史上的影响和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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