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名称 | 媒介消费的法律保障 : 兼论媒体对受众的底限责任 |
| 索引号 | D922.164/20042 | |
| 分类号 | D922.164 D922.16(文教、卫生管理法令) D922.1(行政法) D92(中国法律) D9(法律(依总论复分表分,-0理论与方法论所属类目复分入D90)) D(政治、法律) |
|
| 作者 | 宋小卫、 | |
| 出版社 | 北京 : 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 2004 | |
| ISBN | 7-5043-4154-1 | |
| 页数 | 11,409页 ; 21cm | |
| 价格 | CNY24.00 | |
| 标签 | 传播、新闻、法律、专业、陈力丹推荐、 | |
| 简介 | ||
| 注解 | 英文题名取自封面 宋小卫,男,1958年生・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究员・ 本书的法律解说简明易懂,适合一般读者阅读・ | |
书籍简介
传播学话语中的媒介消费,泛指获取和享用大众传媒提供的精神产品或服务。日常的看电视、听广播、订阅报刊直至点播媒体节目等活动,皆可归入媒介消费的范畴。作为当代人普遍享有的一种自由与权益,媒介消费与物质消费活动一样,也需要得到法律的支持与保护。
本书的法律解读,涉及到我国的宪法、民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程序法等7个法律部门,对其中可以适用于媒介消费保障的法律规定,逐一给出了详细的介绍,并附有各种典型案例;同时,作者又为正文适当加配了必要的补充说明与注释,想深究的读者,可以借此展开进一步的追索与深思。书中第二部分进而阐述了大众传媒应当对受众承担的底限责任与义务。
此外,作者还从我国7个法律部门的法律、法规中,归纳出十大类关涉媒介消费保障的规范与条文,作为附录列于书后,方便了读者的查阅、印证和援用。











粤公网安备 4403060200368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