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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法律与社会规范 / 埃里克·A. 波斯纳著 |
| 索引号 | D971.2/20054 | |
| 分类号 | D971.2 D9(法律(依总论复分表分,-0理论与方法论所属类目复分入D90)) D(政治、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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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 波斯纳、 E. A.、沈明、 | |
| 出版社 | 北京 :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4 | |
| ISBN | 7-5620-2635-1 | |
| 页数 | 385页 ; 21cm | |
| 价格 | CNY26.00 | |
| 标签 | 法学、法理学、社会学、波斯纳、法律经济学、社会科学、法与经济学、社会规范、 | |
| 简介 | ||
| 注解 | 本书的翻译出版由美国驻华大使馆新闻文化处资助 有书目 (第337-369页) 和索引 | |
内容简介
在一个主要依靠社会规范、信任和非法律制裁来维系秩序的社会中,法律的作用是什么呢?埃里克·波斯纳认为,社会规范是一种有时有益有时有害的东西,而法律则在增益减害的过程中发挥着关键性作用。但他同时也指出,对社会规范加以适当的规制是一件精细而又复杂的工作,人们目前对于社会规范的理解尚不敷法官和立法者决策之用。现时所需要的,暨本书所提供的,是一个阐释法律与社会规范的关系的理论模型。该模型表明,人们相互之间建立合作关系的意向导致了某些模仿性行为,这些行为的模式就是所谓的社会规范。
波斯纳将该模型应用于涉及到社会规范之规制的多个法律领域,包括家庭法、刑法、合同法、规制礼物赠与、非营利组织、言论、投票、种族歧视的法律等。作者提出的发人深省的问题有:同性恋婚姻的合法化是否伤害了传统婚姻的缔结者?羞辱犯罪人的做法是有益的吗?法律为什么应该奖赏那些做出了慈善捐赠的人?如果不投票会收到惩罚的话,人们会更多参与投票吗?作者运用博弈论工具处理了这些问题,不过作者对其论点的阐释却是相当简明的,不需要读者具有特别的智识背景。
目 录
“世道在变”——法律、社会规范与法学方法论(译者前言)
第一章 导论:法律与集体行动
第一编 非法律集体行动的模型
第二章 合作的模型与社会规范的生产
第三章 理论推广·反对意见·替代性理论
第二编 法律应用
第四章 礼物赠与和无偿允诺
第五章 家庭法与社会规范
第六章 身份·耻辱·刑法
第七章 投票·政治参与·符号行为
第八章 种族歧视与民族主义
第九章 合同法与商业行为
第三编 规范性意蕴
第十章 效率与分配正义
第十一章 不可通约性·商品化·货币
第十二章 自治·隐私·社群
致 谢
参考文献
索 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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