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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作为中国古代审美范畴的自然 |
| 索引号 | B83-066/20061 | |
| 分类号 | B83-066 B83-066(自然主义美学) B83-06(美学流派与研究) B83-0(美学理论) B83(美学) B(哲学、宗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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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 赵志军、 | |
| 出版社 | 北京 :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2006 | |
| ISBN | 7-5004-5634-4 | |
| 页数 | 270页 ; 21cm | |
| 价格 | CNY21.00 | |
| 标签 | 美学、 | |
| 简介 | ||
| 注解 | 有书目 (第260-270页) | |
书籍简介
本书是作者的博士论文。作者认为,自然之所以成为中国古代审美文化的一个重要范畴,是因为它包含了自由这一内涵。在中国古代文献的绝大多数语境中,自然都不具有现代汉语中的“自然”的自然界这一义项。中国古代文献中的自然大多取《老子》和《庄子》中的自然的内涵,此内涵学术界大多数学者都解释为“自己如此”。这是古代中国人对自然的最基本规定。自然如果是按其本性自己如此的话,那么,自然就是自由。
“自然”,是中国古典美学的基本范畴,或者说是原范畴,它对中国古代审美文化影响至巨,在美学理论和艺术实践中,可以说是贯彻始终。不把握住“自然”这个范畴,也就难以真切地感受和理解中国古代艺术中的意蕴,所以对于“自然”范畴的探讨,是美学研究中的重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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