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名称 | 法的界限 : 丽江“纳西古乐”引发名誉侵权案的法律思考 |
| 索引号 | D923.495/20071 | |
| 分类号 | D923.495 D923.49(其他) D923.4(知识产权) D923(民法) D92(中国法律) D9(法律(依总论复分表分,-0理论与方法论所属类目复分入D90)) D(政治、法律) |
|
| 作者 | 黄东黎、刘海波、 | |
| 出版社 | 北京 : 人民出版社, 2006 | |
| ISBN | 7-01-005594-7 | |
| 页数 | 222页 ; 21cm | |
| 价格 | CNY16.00 | |
| 标签 | ||
| 简介 | ||
| 注解 | 并列英文题名取自封底 有书目 本书主要内容包括:法律适用、法律推理及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尺度、名誉权与言论自由:宣科案中的是非与轻重等· | |
书籍简介
法院可以判决学术文章是否名誉侵权,但是滞名誉侵权又与学术真伪有密切的关系。学术打假正在中国兴起,这是比伪劣产品更关乎于国家前途的一件大事。学术打假应当包含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剽窃性质的打假,另一方面是属于伪科学的打假。在学术真伪的争论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对被认为的伪科学、伪学术的一方使用一些属于“伪”的形容词,这也是可以理解的。因此,如何区分属于正常学术真伪之争,究竟文章中所称之“伪”是主要针对一种学说、一种观点、一种流派而言的,还是主要是针对某一具体人,应当分清楚。对于本质属于学术真伪争而轻易以名誉侵权定性,将会严重挫伤当今学术打假的积极性。
这本文集是“纳西古乐”一案中同意和同情败诉一方观点的文章。











粤公网安备 4403060200368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