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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近现代中国审判检察制度的演变 |
| 索引号 | D929.5/20071 | |
| 分类号 | D929.5 D929(中国法制史) D92(中国法律) D9(法律(依总论复分表分,-0理论与方法论所属类目复分入D90)) D(政治、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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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 张培田、张华、 | |
| 出版社 | 北京 :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4 | |
| ISBN | 7-5620-2564-9 | |
| 页数 | [18], 481页 ; 21cm | |
| 价格 | CNY32.00 | |
| 标签 | 近现代中国审判检查制度、 | |
| 简介 | ||
| 注解 | 有书目 | |
书籍简介
《近现代中国审判检察制度的演变》内容简介:在人类社会生活中,法律制度以国家强制力指导、强制人们遵守为基本特征,以强化国家权力支配者的统治或管理为直接目的,发挥的规范人们地为,调节社会各方面利益,维系一不定期社会的存续等作用。
司法制度是人类社会法律体系中,以实现立法目的、规范执法行为、解决法律纠纷和事件为职能,通过诉讼、检控和裁判展开的落实法律的制度。
与西方各国的文化发展不同,上下五千年中华文化形成发展的历史进程,是以黄河和长江两河流域最适宜自然农业存续的环境为中心辐射展开的。
任何一种法律文化、法律体系及其司法制度,在有限的时空中,都必然经历由萌芽、发展壮大以盛行,再到衰亡的过程。适应自给自足的自然农业经济政治存续的中国古代的法律文化、法律体系及其司法制度,在以近代工业文明为基础崛起的西方资本主义的殖民扩张面前,相形见绌,无法抗衡。
近代中国司法制度的演变,与其赖以生存的法律文化和法律体系一样,在接受与自己传统完全不同的西方先进法律文化及其法律制度的近现代化道路上,从来都不是一帆风顺。
拨乱反正、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现代社会的主流思想随着“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讨论的不断深入而不断得到解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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