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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行政证据制度研究 |
| 索引号 | D925.313.4/20071 | |
| 分类号 | D925.313.4 D925.3(行政诉讼法) D925(诉讼法) D92(中国法律) D9(法律(依总论复分表分,-0理论与方法论所属类目复分入D90)) D(政治、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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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 徐继敏、 | |
| 出版社 | 北京 : 中国法制出版社, 2006 | |
| ISBN | 7-80226-346-8 | |
| 页数 | 294页 ; 21cm | |
| 价格 | CNY22.00 | |
| 标签 | ||
| 简介 | ||
| 注解 | 有书目 | |
书籍简介
一些国家将行政证据制度主要规定在行政程序法中,我国则将行政证据制度规定在行政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中。与此相适应,学者也将研究视角重点放在了行政诉讼证据领域,对行政程序证据制度研究甚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是一种审查制度,包括对行政机关适用证据规则的审查,行政证据制度主要应当规定在行政程序法中,并且行政程序证据制度与行政诉讼证据制度应当有高度关联性。脱离行政程序研究行政证据,.则有可能忽视行政程序的特点,以此研究成果为依据建立的行政证据规则则可能对行政管理不利。研究行政证据制度应当从行政程序证据开始,将行政程序证据与行政诉讼证据融为一体来研究,这样才能理顺行政机关收集、审查、认定证据和人民法院审查行政程序证据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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