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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现代公司法之历史渊源 |
| 索引号 | D956.122.9/20071 | |
| 分类号 | D956.122.9 D9(法律(依总论复分表分,-0理论与方法论所属类目复分入D90)) D(政治、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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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 费尔摩里、虞政平、 | |
| 出版社 | 北京 : 法律出版社, 2007 | |
| ISBN | 978-7-5036-7063-3 | |
| 页数 | 154页, [2] 页图版 : 肖像, 摹真 ; 21cm | |
| 价格 | CNY18.00 | |
| 标签 | 法律、公司法、 | |
| 简介 | ||
| 注解 | ||
书籍简介
《现代公司法之历史渊源》讨论之合股商业组织形式是指:(1)皇室特许成立之公司;国王特许状有时是根据某一特别法案授予之,有时不是。(2)普通合伙;1844年之前,普通合伙之合伙人数众多,且由财产授予契约而组建。(3)特殊国会法案许可成立之公司。(4)依照公开法案“有时是通过专利专证”获得特许(最主要之特权就是以公司某一经理之名义拆与被拆)却并未据此注册之公司。(5)依1844年法案成立之公司。(6)依合股公司法案成立之公司,目前以1908并合并公司法为代表。(7)有限合伙。
由于设立合股商业组织形式之不同模式有时在同一时间均很风行,有时又在不同的时间分别地流行,有的长久不衰,有的又昙花一现,故《现代公司法之历史渊源》之写作尽可能按照时间之先后顺序进行,由此每一种模式就不再分开单独讨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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