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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谁是纠纷的最终裁判者 : 权利救济原理导论 |
| 索引号 | D90/20082 | |
| 分类号 | D90 D90(法的理论(法学)) D9(法律(依总论复分表分,-0理论与方法论所属类目复分入D90)) D(政治、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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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 贺海仁、 | |
| 出版社 | 北京 :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07 | |
| ISBN | 978-7-80230-801-5 | |
| 页数 | 364页 ; 23cm | |
| 价格 | CNY35.00 | |
| 标签 | 人权、救济、权力、 | |
| 简介 | ||
| 注解 | “十一五”国家重点图书出版规划项目 有书目 (第[354]-359页) | |
书籍简介
任何社会都需要纠纷的最终裁决者,而不论这个最终裁决者是上帝还是巫师,是圣人还是鳄鱼,是法官还是长老。我们需要做自己的主人,并在我们的权利受到侵犯时,拥有自我救济的权利。如果说私力救济社会是“没有法治的法官社会”,公力救济社会是“有法治的法官社会”,那么,权利救济理论就是一方面要发展法治规则,另一方面又要使“没有司法的法治社会”成为可能。但这种“可能”可能吗?本书提出了这一问题并以理想图像做了初步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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