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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银行监管的国际标准 : 有效银行监管核心原则暨核心原则评估方法 /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译 |
| 索引号 | F830.2-65/20081 | |
| 分类号 | F830.2-65 F830.2(金融、银行体制) F830(金融、银行理论) F83(金融、银行) F8(财政、金融) F(经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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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 罗平、段继宁、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 |
| 出版社 | 上海 : 复旦大学出版社, 2007 | |
| ISBN | 978-7-309-05408-8 | |
| 页数 | 142页 ; 23cm | |
| 价格 | CNY18.00 | |
| 标签 | 金融、银行法、银行管理、风险管理、 | |
| 简介 | ||
| 注解 | ||
为了确保新版本与1997年版本的连贯性和可比性,在修订过程中,巴塞尔委员会力求仅对《核心原则》做必要的修改。同时,巴塞尔委员会继续强调《核心原则》的灵活性,以便提高《核心原则》的普遍性和广泛适用性,并使《核心原则》能够经受住时间的考验。巴塞尔委员会还努力确保《核心原则》反映已经成形的稳健监管标准,并提高《核心原则》与其他金融部门国际标准的一致性,从而较好地保持了各项原则的持续有效性和实用性。因此,许多具体的修订工作主要表现在对《评估方法》必要标准和附加标准的修改上。 落实新版《核心原则》将是我们面对的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银监会自成立之初,就组织成立了专门的工作小组,对照《核心原则》的要求对我国的银行业监管体系开展了自我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制定了提高我国银行业监管有效性的中长期行动规划,明确了建设目标、任务措施和时间表。这项自评工作每两年进行一次。2007年银监会将对照新版《核心原则》再次进行自我评估。这将是我们根据《核心原则》进行的第三次自我评估,也是根据新版《核心原则》进行的第一次自我评估。这次评估将为我国今后启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金融部门评估规划”做好准备。我希望,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和全体监管人员要认真学习新版《核心原则》,为全面提高我国银行业的竞争力和监控的有效性,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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