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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人格的商业利用 / (澳) 胡·贝弗利-史密斯著 |
| 索引号 | D913.04/200825 | |
| 分类号 | D913.04 D913(民法) D91(法学各部门) D9(法律(依总论复分表分,-0理论与方法论所属类目复分入D90)) D(政治、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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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 贝弗利-史密斯、李志刚、缪因知、 | |
| 出版社 | 北京 :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7 | |
| ISBN | 978-7-301-12829-9 | |
| 页数 | 434页 ; 23cm | |
| 价格 | CNY43.00 | |
| 标签 | 法律、待待读、法学、网络生活、 | |
| 简介 | ||
| 注解 | 据原书2002年版译出 胡·贝弗利-史密斯, 英国伦敦大学国王学院的访问学者, 之前为威尔士大学法学系的讲师。 有书目 (第379-397页) 和索引 本书提供了多维度分析商业利用个人人格问题的一个框架,并详尽地追踪了普通法法系主要国家各自相应法律制度的发展模式。 | |
书籍简介
对诸如姓名、声音、肖像等具有经济利益属性的个人人格特质的商业利用,是现代广告和营销中常见的形式。而这也意味着,未经授权的商业利用可能对个人尊严造成侵犯。本书提供了多维度分析商业利用个人人格问题的一个框架,并详尽地追踪了普通法法系主要国家各自相应法律制度的发展模式。各国实体性法律保护的显著差异,反映出各自社会对于新型商业实践的回应方面存在着的根本差异,以及法律对于无形财产权适当范围与限制的不同态度。本书也探讨了能否从一系列相互竞争的理论中提炼山某种自成一体的一种新型救济方式及其正当性解释。本书囊括了对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在此领域的重要案例的细致和精辟的分析,以及对美国相关案例详尽的、比较性的参照,对关注知识产权法研究的学者和实务工作者而言,本书应是一部必备的参考读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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