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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资产证券化投资利益保护机制研究 |
| 索引号 | 法学院/HPX/1 | |
| 分类号 | 法学院/HP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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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 胡鹏翔、 | |
| 出版社 | 北京 : 法律出版社, 2007 | |
| ISBN | 978-7-5036-7907-0 | |
| 页数 | 2, 223页 ; 21cm | |
| 价格 | CNY18.00 | |
| 标签 | ||
| 简介 | ||
| 注解 | 有书目 (第216-223页)。 | |
《资产证券化投资利益保护机制研究》主要内容:资金是企业的血液,是市场经济的命脉。企业的资金来源主要有两个:其一是企业的成员及企业自身;其二是社会。如只靠企业成员和自身的资金,企业的发展非常有限,所以企业发展所需的资金主要来源于社会。而获取社会资金的渠道又分两种情况:一是企业通过如银行等金融中介机构获得资金;二是不通过金融中介机构,企业从资金提供方直接获得资金。企业从第一种渠道获得资金的方式为间接融资,从第二种渠道获得资金的方式为直接融资。现代社会,融资方式的格局正发生着巨大的变化,其基本趋势是:直接融资不断发达、直接融资的比重在加强。
资产证券化,理论上又称为结构融资,是一种新型的直接融资,自20世纪60年代末产生于美国。1968年,由美国政府支持的政府国民抵押贷款协会首次成功发行了抵押支持证券,揭开资产证券化的序幕,以后的几十年里,得到了迅猛发展,在美国金融市场中已经是三分天下有其一。同时,这种金融创新,被各国纷纷借鉴,很快在全球范围内确定起来,英国、法国、意大利、德国等欧洲国家紧跟美国之后,加拿大、墨西哥、澳大利亚亦不甘居落后,日本、韩国、新加坡、泰国、马来西亚、中国的香港、台湾地区已在亚洲形成了燎原之势。不仅如此,以它为中心的信用体制正逐渐在全球范围内确立起来,也正改变着全球的金融结构和信用配置格局。资产证券化已倍受各界瞩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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