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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200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辅导教程. 数学分册. 经济类 |
| 索引号 | O13/200555.4 | |
| 分类号 | O13 O13(高等数学) O1(数学) O(数理科学和化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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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 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辅导教程编审委员会、 | |
| 出版社 | 北京 :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8 | |
| ISBN | 978-7-301-08879-1 | |
| 页数 | 521页 : 图 ; 26cm | |
| 价格 | CNY50.00 | |
| 标签 | ||
| 简介 | ||
| 注解 | ||
书籍简介
《201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辅导教程:数学分册(经济类)(第5版)》主要内容:是为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依法治国对高层次应用型法律人才的需求,1995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了设置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报告。1999年6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和司法部法规教育司转发了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组织修订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2005年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历教育)招生考试试行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试点单位联合考试。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不招收法律专业本科毕业生(含同等学力),而只招收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具有本科同等学力)的非法律专业毕业生,采取这项措施的理由为: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是培养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的重要渠道,加大应用型、复合型人才的培养是法学研究生教育的重要任务。这项改革措施有利于最大限度地发挥法学高等教育资源的社会效益,最大限度地发挥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特殊的教育功能和作用,同时,也有利于各试点单位在培养过程中的组织工作。对于法律专业本科毕业生,应鼓励他们报考法学硕士研究生。在职人员符合条件的,则可以报考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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