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荷兰供水行业的公有私营模式
索引号 F299.563.41/20091
分类号 F299.563.41
F299(世界各国城市市政经济概况)
F29(城市与市政经济)
F2(经济计划与管理)
F(经济)
作者 布洛克兰、布拉德巴特、施瓦茨、武涌、王建清、
出版社 北京 :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08
ISBN 978-7-112-10159-7
页数 14, 170页 : 图 ; 26cm
价格 CNY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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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注解 责任者Blokland规范汉译姓: 布洛克兰 有书目 (第151-154页) 关于水务公司管理经营模式的探讨,各国学者纷纷提出不同的见解。在社会广泛关注完全公有模式、法人单位模式、特许经营模式和完全私有模式之时,本书提出了一种较为新颖的公有水务公司模式。该模式是荷兰现在供水行业的主导模式,并在智利、波兰、菲律宾等国家的供水和污水处理行业也有良好的实践。
书籍简介

《荷兰供水行业的公有私营模式》主要内容:关于水务公司管理经营模式的探讨,各国学者纷纷提出不同的见解。在社会广泛关注完全公有模式、法人单位模式、特许经营模式(法国模式)和完全私有模式(英国模式)之时,《荷兰供水行业的公有私营模式》提出了一种较为新颖的公有水务公司模式。
该模式是荷兰现在供水行业的主导模式,并在智利、波兰、菲律宾等国家的供水和污水处理行业也有良好的实践。
荷兰地处莱茵河下游,是一个低地国家,其1/4国土的海拔高度都位于海平面以下。因此,荷兰早在形成政府以前就建立了水务委员会。经过数百年的发展,荷兰人形成了丰富而独特的治水经验,特别是在组织架构和管理方面有不少成功经验。荷兰供水行业经历了私人特许经营、市政部门直接拥有和负责管理水厂这两个阶段之后,逐渐形成了目前的以公有水务公司为主导模式的现状,从供水行业通行的各个指标来衡量,荷兰供水行业都还是比较成功的。荷兰的公有水务公司模式颇有新颖独特之处,例如将私营公司的商业运营效率与公共责任机制的有效地结合,以及各类型绩效的标杆管理等等,都值得我们去研究。
当然,各种模式都有各自的特点,也有各自适用的范围。这种模式究竟是否适合中国的国情,还需更深入地研究和探讨。《荷兰供水行业的公有私营模式》仅为所有致力于水务行业管理模式改革的研究者提供一种参考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