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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私法与社会法 : 第三法域之社会法基本理论范式 |
| 索引号 | D90/200942 | |
| 分类号 | D90 D90(法的理论(法学)) D9(法律(依总论复分表分,-0理论与方法论所属类目复分入D90)) D(政治、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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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 赵红梅、 | |
| 出版社 | 北京 :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9 | |
| ISBN | 978-7-5620-3379-0 | |
| 页数 | 471页 : 图 ; 23cm | |
| 价格 | CNY48.00 | |
| 标签 | 社会法、经济法、法学、法律、 | |
| 简介 | ||
| 注解 | 有书目 (第447-466页) 本书的定位是:将一国之法律分为公法、私法与社会法三大法域,以此为基点,对其中的两大法域--私法与社会法做基础理论层面的比较性研究,并在此基础上构造出第三法域之社会法的基本理论范式。 | |
书籍简介
《私法与社会法:第三法域之社会法基本理论范式》——《私法与社会法——第三法域之社会法基本理论范式》的定位是:将一国之法律分为公法、私法与社会法三大法域,以此为基点,对其中的两大法域——私法与社会法做基础理论层面的比较性研究,并在此基础上构造出第三法域之社会法的基本理论范式。大陆法系关于私法与社会法关系的既有研究,就基础理论层面而言,自20世纪70年代以后呈停滞不前的状态;当下,多为针对某一法律部门或法律制度的具体性研究。《私法与社会法:第三法域之社会法基本理论范式》的价值在于:揭示出在私法与社会法中,“人”是两种完全不同的类型,“人与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也具有完全不同的性质,法律关系主体之权利、义务与责任及诉讼程序均有本质性区别;据此,才形成两个相互独立的法域,需要确立两套不同的基本理论范式,以具体指导人们的法律实践。《私法与社会法:第三法域之社会法基本理论范式》的研究还具有为集团公益诉讼寻求实体法依托的理论功能,希望就此引起诉讼法学界的关注。故此,《私法与社会法:第三法域之社会法基本理论范式》的研究与这一领域的既有研究有实质性不同,在大陆法系国家或地区具有一定的理论先进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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