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名称 | 正义的公平 |
| 索引号 | D081/20104 | |
| 分类号 | D081 D081(自由、平等、博爱) D08(其他政治理论问题) D0(政治理论) D(政治、法律) |
|
| 作者 | 陈少峰、 | |
| 出版社 | 北京 : 人民出版社, 2009 | |
| ISBN | 978-7-01-008193-9 | |
| 页数 | 15, 363页 ; 23cm | |
| 价格 | CNY45.00 | |
| 标签 | 公平、正义、 | |
| 简介 | ||
| 注解 | 本书内容包括:正义问题的视角与结构、法律正义与正义的权利、正义的权利与程序正义、公平分配与公平竞争、贫富差距与弱势群体等。 陈少峰,哲学博士,现为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北京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副院长等。专著有《中国伦理学史》、《伦理学的意蕴》、《文化产业读本》等。 | |
《正义的公平》内容简介:正义不仅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而且也是公民社会的核心价值之一。结合二者来思考正义问题,才能够理解制度建设与公民文化之间的对应关系。所谓制度,就是系统化的规则体系,包括道德、法律、经济、社会生活、文化教育、政治、公共政策以及社会保障等各种领域的规则体系。这些规则体系,大多与公民的行为之间存在密切的关系。换句话说,假如人们仅仅从狭窄的视角来看待正义问题,例如仅仅从政治哲学的角度来看待正义问题,就会产生一种错觉,认为正义制度建设是政府的责任,与公民自身的观念和行为没有必然的联系。但是,正义的本质是社会成员之得其所应得,并受到公平对待,那么,它首先就是一种道德问题,要求社会成员(即公民之间)平等对待并相互尊重应得的权利。因此,当人们说“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时,实际上包含着大多数制度在内的正义价值追求。因此,一方面,仅仅从政治哲学、法律哲学或者公共政策等各自的角度,或者从揭示不正义现象的社会学和文化批评的角度来分析社会正义,是不完整的,甚至理解不了社会正义制度安排的基本要素系统;另一方面,如果忽视正义制度中的权利与义务的对等性,忽视为满足正义权利实现的对于公民的美德和职业道德的要求,正义制度的建设就将成为空中楼阁。可以说,正义不是一种赐予或者恩惠,而是公民的权利实现和相互之间的某种道德义务关系。











粤公网安备 4403060200368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