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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不得立法侵犯 : 蘇利文案與言論自由 / (美)安東尼·路易士著
索引号 G219.712.0/20101
分类号 G219.712.0
G219(世界各国新闻事业)
G21(新闻学、新闻事业)
G2(信息与知识传播)
G(文化、科学、教育、体育)
作者 路易士 A.、苏希亚、蘇希亞、
出版社 台北 : 商周出版, 1999
ISBN 957-667-264-3
页数 394页 ; 21cm
价格 TWD360.00
标签 法律、美国民主、美国、自由主义、自由、社会学、法学、政治哲学、
简介
注解 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這麼說:「國家不得通過任何...剝奪言論和出版自由的法律。」然而在1960年,阿拉巴馬州蒙哥馬利市政府,控告紐約時報誹謗罪,並訴請地方法院判決五十萬美元的賠償,因為報紙刊載蒙哥馬利市政府對於公民權抗議活動的粗暴處置。蘇利文案之前的法制體系,以及最高法院歷史性的改判故事始末,由普立茲獎得主安東尼•路易士娓娓道來,甚具可讀性。這是談論媒體新聞自由尺度的話題中,最具代表性的案例,是新聞從業人員和關心言論自由的社會大眾不可不知道的歷史性事件。
书籍简介

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這麼說:「國家不得通過任何...剝奪言論和出版自由的法律。」然而在1960年,阿拉巴馬州蒙哥馬利市政府,控告紐約時報誹謗罪,並訴請地方法院判決五十萬美元的賠償,因為報紙刊載蒙哥馬利市政府對於公民權抗議活動的粗暴處置。蘇利文案之前的法制體系,以及最高法院歷史性的改判故事始末,由普立茲獎得主安東尼•路易士娓娓道來,甚具可讀性。這是談論媒體新聞自由尺度的話題中,最具代表性的案例,是新聞從業人員和關心言論自由的社會大眾不可不知道的歷史性事件。
在我國,關於言論自由與誹謗罪之間的爭論和裁判問題,始終是新聞媒體界的關心焦點。蘇利文案的判例曾在我國的一件誹謗訴訟案中直接引用,是故更值得媒體去深入了解。在國人對於言論自由的思考裡,更是足以引為借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