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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民间法思维 |
| 索引号 | D920.4/20112 | |
| 分类号 | D920.4 D920.4(学习、研究) D92(中国法律) D9(法律(依总论复分表分,-0理论与方法论所属类目复分入D90)) D(政治、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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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 魏治勋、 | |
| 出版社 | 北京 :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10 | |
| ISBN | 978-7-5620-3571-8 | |
| 页数 | 351页 ; 21cm | |
| 价格 | CNY28.00 | |
| 标签 | 文化、民俗、法理学、 | |
| 简介 | ||
| 注解 | 有书目 (第322-342页) “民间法思维”的核心内容由三个部分构成:确立民间法研究的前提性架构、建构民间法研究的基本范式以及对民间法的核心概念进行辨析。民间法研究的前提性架构就是关于民间法研究的“世界观”,即我们关于政治国家——民间社会这种二元性框架的观念。“世界观”作为“范式”归入其中的前提性构造,在很大程度上又具化为研究范式的核心要素决定着范式的基本内涵和型态。 | |
书籍简介
《民间法思维》内容简介:“民间法思维”的核心内容由三个部分构成确立民间法研究的前提性架构、建构民间法研究的基本范式以及对民间法的核心概念进行辨析。民间法研究的前提性架构就是关于民间法研究的“世界观”,即我们关于政治国家——民间社会这种二元性框架的观念。“世界观”作为“范式”归八其中的前提性构造,在很大程度上又具化为研究范式的核心要素决定着范式的基本内涵和型态。民间法研究范式的基本理论预设、规则与标准、专业研究题域的确定等都要受到其世界观的指引和制约。在确立了世界观与研究范式之后,才可能对核心概念进行考察和辨明,没有不受世界观和研究范式决定的所谓纯粹的概念,概念作为我们对“事物是什么”的认识,总是以范式与世界观的存在为前提并受之决定。因此,概念是思维运用范式的必然结果,同时又是任何理论必须依赖的建构基点和认知工具。由此,“民间法思维”的三个核心部分之间呈现出逻辑递进的关系,并构成民间法研究理论思维之“大演绎”的基本结构。这样,在我们厘清并界定了关于民间法研究的这一系列思维型式之后,一种常规性的、科学化的民间法研究就既是可能的,也是可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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