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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罪刑法定主义 |
| 索引号 | D924.04/20108 | |
| 分类号 | D924.04 D924(刑法) D92(中国法律) D9(法律(依总论复分表分,-0理论与方法论所属类目复分入D90)) D(政治、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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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 陈兴良、 | |
| 出版社 | 北京 : 中国法制出版社, 2010 | |
| ISBN | 978-7-5093-1682-5 | |
| 页数 | 243页,[1]叶图版 : 肖像 ; 21cm | |
| 价格 | CNY20.00 | |
| 标签 | 刑法、专业、罪刑法定主义、陈兴良、 | |
| 简介 | ||
| 注解 | 有书目 本书内容分为三篇,第一篇是对罪刑法定主义的法理解读;第二篇是对罪刑法定的法理阐述,围绕罪刑法定主义,贯通古今、中外以及立法与司法等数个向度,使罪刑法定主义的基本原理在相当的广度与深度上得以展开;第三篇是在实现罪刑法定的立法化以后,对罪刑法定的司法化的关注之作。 | |
书籍简介
《罪刑法定主义》主要内容简介:司法主体只有具有了这种自主性,才能严格根据法律规定对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作出正确的判断。司法独立之于罪刑法定司法化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司法权行使不受行政机关或者其他机关的干涉,从而保证罪刑法定司法化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这是我国宪法确认的原则。在刑事审判中,罪与非罪的判断,同样也应当坚持这一原则,不受行政机关或者其他机关的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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