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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论道德与立法的原则 / (英) 杰里米·边沁 |
| 索引号 | B82/201024 | |
| 分类号 | B82 B82(伦理学(道德哲学)) B(哲学、宗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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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 边沁、程立显、宇文利、 | |
| 出版社 | 西安 : 陕西人民出版社, 2009 | |
| ISBN | 978-7-224-08993-6 | |
| 页数 | 12, 255页, 8页图版 : 图, 肖像 ; 26cm | |
| 价格 | CNY29.80 | |
| 标签 | 杰里米·边沁、功利主义、功利主义哲学家、道德与法律、哲学、伦理学、法律、英国、 | |
| 简介 | ||
| 注解 | 本书提出了十九世纪英国的种种重大的实际问题, 然后用立法和道德的办法来解决, 这是英国传统思想的特色。该书是功利主义的代表之作, 开创了将功利或效用组织成一个崭新的思想体系的先河。 | |
书籍简介
《论道德与立法的原则》是19世纪英国哲学家、伦理学家杰里米·边沁的伦理学代表作。该书于1789年第一次发行。全书共分17章。书中主要提出了两个“原理”:痛苦和快乐是人们的两个最高主宰,也是决定人们应该做和不应该做的道德标准。作者在书中提出凡能求得快乐的就是善,反之就是恶,求善避恶就是道德。这是所谓的“功利原理”。评价人们行为的善恶,必须考察、计算苦乐的数量大小、时间长短、确切程度、远近后果和能否增长等因素。只有那些大量的、长时间的、确切的、较近的和能增长的快乐,才是最大的幸福。这就是所谓“最大幸福原理”。该书为资产阶级功利主义伦理思想奠定了理论基础,出版后影响很大,作者也因此而负盛名。
书籍目录
序言第一章 功利原则第二章 反功利原则第三章 痛苦和快乐的四种约束力即四种来源第四章 诸多苦乐之值及其估量第五章 快乐与痛苦的类型第六章 影响敏感性的状况第七章 人的一般行为第八章 意图第九章 意识第十章 动机第十一章 人的一般性格第十二章 关于有害行为的结果第十三章 不宜于刑罚的情况第十四章 罚与罪的均衡第十五章 惩罚应有的特性第十六章 罪过的分类第十七章 法学之刑法分支的范围译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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