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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精解 |
| 索引号 | D922.115/20112 | |
| 分类号 | D922.115 D922.11(行政管理法令) D922.1(行政法) D92(中国法律) D9(法律(依总论复分表分,-0理论与方法论所属类目复分入D90)) D(政治、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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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 吴高盛、陈国栋、 | |
| 出版社 | 北京 :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10 | |
| ISBN | 978-7-5620-3646-3 | |
| 页数 | 244页 ; 21cm | |
| 价格 | CNY16.00 | |
| 标签 | ||
| 简介 | ||
| 注解 | 本书内容包括:总则、行政赔偿、刑事赔偿、赔偿方式和计算标准、其他规定、附则。 | |
书籍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精解》是根据宪法制定的,于1994年5月12日通过,1995年1月1日起实施。这部法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促进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国家赔偿法》实施以来,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了一批国家赔偿案件,一批当事人依法获得了国家赔偿。总的来看,我国国家赔偿制度的建立与实施,在国家的法制化进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与此同时,《国家赔偿法》在实施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赔偿程序的规定比较原则,对赔偿义务机关约束不够,有的机关对应予赔偿的案件拖延不予赔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障;有的地方赔偿经费保障不到位,赔偿金支付机制不尽合理;赔偿项目的规定难以适应变化了的情况。此外,刑事赔偿范围的规定不够明确,实施中存在分歧。这些问题不同程度地阻碍了赔偿请求人及时有效地获得国家赔偿。近年来,各有关方面提出需要对《国家赔偿法》进行必要的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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