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名称 | 产品责任适用范围研究 |
| 索引号 | D923.84/20111 | |
| 分类号 | D923.84 D923.8(民事其他法权) D923(民法) D92(中国法律) D9(法律(依总论复分表分,-0理论与方法论所属类目复分入D90)) D(政治、法律) |
|
| 作者 | 段晓红、 | |
| 出版社 | 北京 :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2009 | |
| ISBN | 978-7-5004-8371-7 | |
| 页数 | 252页 ; 21cm | |
| 价格 | CNY26.00 | |
| 标签 | ||
| 简介 | ||
| 注解 | 有书目 (第241-250页) 本书分为六章,内容包括严格责任对产品责任适用范围的影响、严格责任确立后限制产品责任适用范围的动因、限制产品责任适用范围的理论分析等. | |
书籍简介
《产品责任适用范围研究》主要内容简介:严格责任起源于普通法。随着两大法系的融合,严格责任凭借其对现代社会生活的契合,在大陆法系侵权法中也得到广泛的应用。一直以来,大陆法学者非常重视对严格责任的理论研究,虽然严格责任的部分问题至今尚未达成一致的观点,但并不影响严格责任在大陆法上的应用。在侵权法中,产品责任是严格责任原则应用最普遍的领域之一。自20世纪中叶以来,无论是英美法系国家还是大陆法系国家,在产品责任领域都纷纷确立了严格责任原则。产品责任归责原则的发展过程表明,严格责任原则在产品责任领域的确立,是保护消费者利益的客观需要,为受害人获得救济创造了有利条件。但是,严格责任原则在有利于受害人获得补偿的同时,要求产品生产者和销售者保证进入市场的产品不具有不合理的危险,以增强产品的安全性,事实上加重了产品生产者和销售者的注意义务。
法律之所以要求产品生产者和销售者承担加重的注意义务,一方面,在于其经营行为针对众多的消费者,如果产品具有不合理的危险,就会影响到社会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另一方面,产品生产者和销售者将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作为一种职业,按照市场准人的相关规则和要求,应该拥有更多关于产品安全方面的专业知识,也应该有条件承担较重的注意义务。











粤公网安备 4403060200368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