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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论人与公民在自然法上的责任 / (德) 萨谬尔·普芬道夫著 |
| 索引号 | D909.1/20112 | |
| 分类号 | D909.1 D909.1(世界) D909(法学史 、思想史) D90(法的理论(法学)) D9(法律(依总论复分表分,-0理论与方法论所属类目复分入D90)) D(政治、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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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 普芬道夫、图利、西尔弗索恩、支振锋、 | |
| 出版社 | 北京 :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10 | |
| ISBN | 978-7-301-17291-9 | |
| 页数 | 48, 226页 ; 23cm | |
| 价格 | CNY31.00 | |
| 标签 | 普芬道夫、自然法、法学、政治哲学、国际法、思想史、政治学、法律、 | |
| 简介 | ||
| 注解 | 据原书第6版译出 有书目 (第39-41页) 和索引 本书内容包括:论人类行为的规则或一般意义上的法、论起誓的义务、论婚姻义务、论政治权威的特征、论生死惩戒权等。 | |
书籍简介
《论人与公民在自然法上的责任》是普芬道夫八卷本《自然法与万国法》(1672年)巨著的精编浓缩。这本关于自然法政治理论的著作,清晰澄明而又意蕴幽远,是17、18世纪自然法哲学中最富于影响力的阐发。在其自然法哲学中,普芬道夫不仅对格劳秀斯和霍布斯作出令人信服的回应,而且还借此为洛克、哈奇森、休谟、卢梭与斯密等理论家设定了需要解决的智识难题。三十年战争(1618—1648)硝烟甫散,普芬道夫就对早期现代启蒙国家以及道德和从属于它的政治之间的恰当关系进行了经典的论证。
迈克尔·西尔弗索恩这个清澈畅晓而又富于历史感的译本,是20世纪初以来的第一个英译本。在导言中,詹姆斯·图利将《论人与公民在自然法上的责任》置于17世纪的语境之中进行了介绍,提炼了其主要观点,考察了近年来研究普芬道夫的文献,并展示了普芬道夫在对格劳秀斯、霍布斯及其许多批评者的回应中,是如何将自然法理论转化为一门独立的法律政治哲学(juristic political philosophy)学科的。直到康德之前,这门学科一直主导着人们对政治的思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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