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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国有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的选择性执法分析 |
| 索引号 | D922.291.914/20118 | |
| 分类号 | D922.291.914 D922.291.91(企业法、公司法) D922.291(国民经济计划学与社会发展法令) D922.29(经济法) D922.2(财政法) D92(中国法律) D9(法律(依总论复分表分,-0理论与方法论所属类目复分入D90)) D(政治、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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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 赵娟、 | |
| 出版社 | 北京 :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 2011 | |
| ISBN | 978-7-5638-1894-5 | |
| 页数 | 137页 ; 21cm | |
| 价格 | CNY15.00 | |
| 标签 | ||
| 简介 | ||
| 注解 |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基金资助 有书目 (第124-135页) 本书运用博弈论方法, 结合相关案例, 通过其所总结出的证劵监管者的特殊的目标函数, 分析监管者在往往相互冲突的目标中的选择行为, 以此解释信息披露监管的选择性执法现象。 | |
书籍简介
《国有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的选择性执法分析》内容简介:过去20年来,我国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规范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然而,相关的法律法规并未得到有效执行。在不同情势下,证券监管表现出很强的选择性。在某些情势下,虚假信息披露行为受到严厉甚至是过度严厉的惩罚;而在另一些情势下,类似的违规行因为未受到调查和惩处而较为放纵。
对证券监管存在的上述问题,已有的研究一是将其归咎于法律法规本身的不完善、不健全,对不当行为缺乏严格界定,或是没有处罚规定?是以监管成本过高,受监管力量限制来说明法律法规执行不力的现象。然而,法律法规本身的不完善只能导致某些不当行为因无相关规定而不受惩罚,不能说明被明文禁止的行为未受惩罚以及过度执法现象。而监管成本的约束,意味着并非所有的违规行为都能被发现、调查及惩罚。但惩罚谁不惩罚谁是随机性的,并非监管部门有意识选择的结果。《国有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的选择性执法分析》基于戴治勇和杨晓维(2006)的选择性执法理论,对我国上市公司虚假信息披露监管中的“选择性监管”行为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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