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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我国经济区域法制一体化研究 |
| 索引号 | D920.0/201119 | |
| 分类号 | D920.0 D920.0(理论) D92(中国法律) D9(法律(依总论复分表分,-0理论与方法论所属类目复分入D90)) D(政治、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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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 王春业、 | |
| 出版社 | 北京 : 人民出版社, 2010 | |
| ISBN | 978-7-01-009549-3 | |
| 页数 | 305页 ; 21cm | |
| 价格 | CNY22.00 | |
| 标签 | ||
| 简介 | ||
| 注解 |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 教育部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高校社科文库 浙江省博士后择优资助项目·长三角经济一体化背景下的区域法治一体化研究项目资助 有书目 (第289-305页) 本书不仅从理论上论证了区域法制一体化的必要性、可行性,而且在研究发达国家以及区域性国际组织法制协调经验的基础上设计了符合我国国情的区域法制一体化的三种路径:一是尝试对相同或近似的立法事项制定区域“共同规章”来协调地方规章间的冲突;二是使用示范性文本协调地方立法间的冲突;三是赋予一定级别的政府间协议以法律效力。 | |
书籍简介
《我国经济区域法制一体化研究》不仅从理论上论证了区域法制一体化的必要性、可行性,而且在研究发达国家以及区域性国际组织法制协调经验的基础上设计了符合我国国情的区域法制一体化的三种路径:一是尝试对相同或近似的立法事项制定区域“共同规章。来协调地方规章间的冲突,二是使用示范性文本协调地方立法间的冲突,三是赋予一定级别的政府间协议以法律效力。
由于经济发展、劳动分工以及历史传统等方面的原因,我国形成了诸如长三角、泛珠三角、东北区等不同的经济区域。这些经济区域内的各地方在政治、经济、文化、自然条件等方面有许多相同或近似之处。随着生产社会化的发展,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趋势日益明显,但与此同时,区域内法制缺乏协调的问题却日渐凸显出来,并越来越阻碍了区域合作的进一步深入。
针对经济一体化背景下地方法制的不协调问题,《我国经济区域法制一体化研究》提出了区域法制一体化的构想,认为经济区域内的各地方要在自愿、平等和有利于各方发展的基础上加强法制协作,消除各种体制性障碍和地区壁垒,整合区域法制资源,形成良好的一体化的区域法制大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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