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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第三人利益合同原理与制度论 |
| 索引号 | D913.04/201137 | |
| 分类号 | D913.04 D913(民法) D91(法学各部门) D9(法律(依总论复分表分,-0理论与方法论所属类目复分入D90)) D(政治、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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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 吴文嫔、 | |
| 出版社 | 北京 : 法律出版社, 2009 | |
| ISBN | 978-7-5036-9536-0 | |
| 页数 | 376页 : 图 ; 21cm | |
| 价格 | CNY35.00 | |
| 标签 | ||
| 简介 | ||
| 注解 | 有书目 (第[358]-374页) 本书从原理与制度两方面对第三人利益合同进行研究,追溯到第三人权利产生的根源,从而得出第三人的权利源于法律对第三人合同利益的正当化的结论,并研究了私法地位的衰微的演变史,为第三人利益合同制度的探讨和立法完善奠定了基础。 | |
书籍简介
《第三人利益合同原理与制度论》内容为:第三人利益合同制度的确立过程亦是合同相对性原则衰微的历程,第三人享有合同权利的客观现象本身突破了合同相对性原则,在古典主义与浪漫主义交替之间的中国合同法,一方面不能否认第三人利益合同等新事物对合同相对性原则的突破;另一方面也不能就此摒弃合同相对性原则的基础性作用。
第三人利益合同的效力根源包括内在自律性要素与外在他律性要素两方面,都是源于法律对第三人合同利益的正当化。第三人合同权利的产生经历了一个从利益到法益,再从法益到权利的过程:第三人基于对合同当事人对其利益的赋予形成信赖关系,这一利益被类型化为信赖利益与期待利益,进而,信赖利益与期待利益被正当化为法益。藉此立法上规定信赖利益与期待利益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第三人的法益便可通过主张诉权得到法律救济,这使得第三人对合同享有的法益通过权利的推定形成法律上实态的给付请求权成为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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