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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特拉华州普通公司法 |
| 索引号 | D971.222.9/20114 | |
| 分类号 | D971.222.9 D9(法律(依总论复分表分,-0理论与方法论所属类目复分入D90)) D(政治、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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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 徐文彬、戴瑞亮、郑九海、 | |
| 出版社 | 北京 : 中国法制出版社, 2010 | |
| ISBN | 978-7-5093-2084-6 | |
| 页数 | 10, 234页 ; 21cm | |
| 价格 | CNY30.00 | |
| 标签 | ||
| 简介 | ||
| 注解 | 最新全译本 本书共分17个部分,主要对特拉华州普通公司法作了介绍,具体内容包括公司的权力;股份与股息;股份转让;吸收合并、新设合并与转换;章程大纲或者执照的更新、效力回复、展期和复原;对公司、董事、高级职员或者股东的诉讼等。 | |
《特拉华州普通公司法》内容简介:普通公司法是特拉华州成文公司法的最核心部分,研究公司法的著述,鲜有不提及该法者。普通公司法是特拉华法典第8编“公司”中的第一章(另外两章是“公司特许权税”和“专业服务公司”),涉及了除专业服务公司以外的普通公司的设立、运营、清算终止等方方面面的问题。关于普通公司法在法典体系中的地位和法典全貌,读者可参考正文前列出的“特拉华法典内容一览”。
普通公司法近两年修订频繁,修订内容也较广,仅2009年一年,修订即达14处之多,这恐怕和美国、乃至世界的经济形势不无关系。为了反映特拉华州公司法的最新立法倾向,译文以2010年生效的普通公司法文本为源文,内容涵盖2010年4月前生效的所有修订,原文条款没有任何删减,是一部反映原文全貌的译本。
译者前言特拉华法典内容一览特拉华法典第八编第一章 普通公司法第一节 公司的设立 第101条 设立人;设立方式;公司目的 第102条 章程大纲的内容 第103条 原始章程大纲及其他文书的签署、确认、提交备案、登记和生效日期;例外 第104条 章程大纲;定义 第105条 章程大纲和其他证明书;证据 第106条 公司成立日期 第107条 设立人的权力 第108条 设立人或者章程大纲指定的董事召开组建会议 第109条 章程细则 第110条 紧急章程细则;紧急情况下的其他权力 第111条 对公司文书和本编条款的解释、适用、强制执行、效力确认的司法管辖 第112条 投票代理征集材料中的股东提名 第113条 代理费用补偿第二节 公司的权力 第121条 一般权力 第122条 特别权力 第123条 公司权力与其他公司、实体的证券 第124条 公司行为能力或者权力缺乏的效力;越权 第125条 授予学术学位或者荣誉学位 第126条 不具有从事银行业务的权力 第127条 私人基金会;权力与职责第三节 注册办事处与注册代理人 第131条 本州注册办事处;本州主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处 第132条 本州注册代理人;常驻代理人 第133条 注册办事处地址的变更;注册代理人的变更 第134条 注册代理人地址或者姓名、名称的变更 第135条 注册代理人辞职,同时委任继任代理人 第136条 注册代理人辞职,没有委任继任代理人第四节 董事与高级职员 第141条 董事会;权力;数量、资格、任期和法定人数;委员会;董事的类别;非营利性公司;信赖书面文件;不经会议而做出决议;去职 第142条 高级职员;头衔、职责、选任和任期;未能选出;职位空缺 第143条 向雇员和高级职员贷款;为雇员和高级职员的债务担保 第144条 利害关系董事;法定人数 第145条 补偿高级职员、董事、职员和代理人;保险 第146条 提交股东表决第五节 股份与股息 第151条 股份的类别与系列;回购;权利 第152条 股份发行;合法对价;全部付讫股份 第153条 股份对价 第154条 资本数额的确定;资本、盈余、净资产的定义 第155条 分数股 第156条 部分付讫股份 ……第六节 股份转让第七节 会议、选举、投票和通知第八节 章程大纲的修订;资本与资本股的变更第九节 吸收合并、新设合并与转换第十节 资产出售、解散和清算第十一节 无力偿债;财产管理人和受托人第十二节 章程大纲或者执照的更新、效力回复、展期和复原第十三节 对公司、董事、高级职员或者股东的诉讼第十四节 封闭公司;特别规定第十五节 外来公司第十六节 本土化与迁移第十七节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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