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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法理学 |
| 索引号 | D90/200636-2 | |
| 分类号 | D90 D90(法的理论(法学)) D9(法律(依总论复分表分,-0理论与方法论所属类目复分入D90)) D(政治、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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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 葛洪义、舒国滢、 | |
| 出版社 | 北京 :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8 | |
| ISBN | 978-7-5620-3076-8 | |
| 页数 | 348页 ; 23cm | |
| 价格 | CNY28.00 | |
| 标签 | 法學、 | |
| 简介 | ||
| 注解 | 有书目 | |
书籍简介
《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法理学》主要内容:法学是人文社会科学中的一个相对独立的学科。笼统地讲,所谓法学,就是研究法律现象或法律问题的学问或理论知识体系,是一门关于社会共同生活的规范科学(Nomnwissenschaft)。但正像任何有关法律的活动并不都可以看作是法学研究一样,任何有关法律的知识也并不都能简单地称为法学。作为专门的学问和特有的知识体系,法学区别于其他人文社会科学,甚至区别于那些以法律为对象的片断的思考(不成体系的法律思想和观点)和为法律的操作而对法律所作的实用解释(注释法律)。法学的生成,具有以下标志:①立法的发达,要求对法律问题进行专门的探究,法学家职业阶因此而形成;②一整套法律概念、原则(原理)和规则的构成,法学方法的运用和自成体系的法律理论的创造;③传授法律知识和探讨法律理论的机构(法律学校)的存在;④学科分化的程度和满足法律学问独立的知识系统的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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