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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问题研究 : 团体法的视角 |
| 索引号 | D912.290.4/201219 | |
| 分类号 | D912.290.4 D912.29(经济法) D912.2(财政法) D91(法学各部门) D9(法律(依总论复分表分,-0理论与方法论所属类目复分入D90)) D(政治、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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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 李志刚、 | |
| 出版社 | 北京 : 中国法制出版社, 2012 | |
| ISBN | 978-7-5093-3498-0 | |
| 页数 | 251页 ; 23cm | |
| 价格 | CNY45.00 | |
| 标签 | 一小时、恋爱、 | |
| 简介 | ||
| 注解 | 有书目 (第240-247页) 本书认为,传统民法以个人法为原型,法律行为理论以个人内心意思的外化为基础,而公司法是团体法,决议是典型的团体法现象,本质上是团体意志的形成,不宜适用民法上的法律行为理论。在对团体法的权利结构、价值取向、法律本位进行初创性建构的基础上,本书对股东大会决议所涉法律问题进行了全新的透视,并给出了合理的解释。 | |
书籍简介
《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问题研究:团体法的视角》认为,传统民法以个人法为原型,法律行为理论以个人内心意思的外化为基础,而公司法是团体法,决议是典型的团体法现象,本质上是团体意志的形成,不宜适用民法上的法律行为理论。在对团体法的权利结构、价值取向、法律本位进行初创性建构的基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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