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法律面对的人类形象 | |
| 索引号 | D90/20141 | |
| 分类号 | D90 D90(法的理论(法学)) D9(法律(依总论复分表分,-0理论与方法论所属类目复分入D90)) D(政治、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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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 朱大鹏、 | |
| 出版社 | 北京 : 中国金融出版社, 2013 | |
| ISBN | 978-7-5049-6941-5 | |
| 页数 | 275页 : 图 ; 24cm | |
| 价格 | CNY35.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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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介 | ||
| 注解 | 有书目 (第258-273页) 法律面对的人类形象,是指法律所要约束、保护、制裁的人的普遍的、代表性特征;或作为法律工作对象的人的普遍的、代表性特征。人类形象对于法律科学具有重要意义,无论从法律规范的角度,还是从法律思想体系建设的角度,我们都应该重视法律面对人类形象的研究。本书的人类形象研究,是在马克思关于人本质的思想基础上进行的,并根据研究目的,进行了相应的调整。法学理论、刑法、民法和行政法等领域已经开展了相应的研究。 适用于高等院校法学专业师生、法律工作者、法学研究人员及相关读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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