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拱桥--暨南大学学生门户 » 图书馆 » | 08 环境公报 » 单位犯罪诉说程序研究 : . . ,
名称 单位犯罪诉说程序研究 : . . ,
索引号
分类号
(| 08 环境公报)
作者
出版社 : 湘潭大学出版社 湘潭, 2010.09
ISBN 978-7-81128-165-1
页数 ; 21cm :
价格 CNY20.00
标签
简介
注解 本书主要内容是研究单位犯罪诉讼程序问题。系统介绍单位犯罪诉讼程序诸问题。包括单位犯罪诉讼程序的一般理论、原则、管辖、辩护、立案侦查、起诉程序、审判程序、执行程序以及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等问题。 相关研究人员
书籍简介

《单位犯罪诉讼程序研究》内容简介:自1987年1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一次确立单位犯罪以来,至今已经有23个年头了。即使从1997年《刑法》明确规定单位犯罪算起,也有整整13年了。单位成为犯罪主体,这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刑法发展的必然结果。单位之所以能够成为犯罪主体,是因为单位的某些行为已经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达到了应受刑罚惩罚的程度,必须给予严厉打击,并通过刑罚手段进行治理。
1987年以前,我国法律并不承认单位可以成为犯罪主体。既然单位不能成为犯罪主体,自然也就不能成为刑事诉讼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因此,在刑事诉讼中,单位犯罪诉讼的问题是不存在的。然而,自从单位可以成为犯罪主体之日起,单位犯罪诉讼的问题就已经成为不可回避的问题。刑事实体法是刑事程序法产生的基础和前提,没有刑事实体法,就没有刑事程序法。刑事程序法的首要价值就是满足刑事实体法的需要,实现刑事实体法的内容。刑事实体法没有刑事程序法的支持,则可能成为一纸空文,失去其应有的价值,其内容也无法得以实现。刑法对单位犯罪及其刑罚的确认,就是一种刑事实体法规定。但由于我国1996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先于1997年刑法的修改,所以未能前瞻性地规定单位犯罪诉讼程序,从而导致刑事诉讼法与刑法在单位犯罪问题上的失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