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浅谈香港仲裁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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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类号 | (| 08 环境公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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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 芮安牟、陈星楠、 | |
| 出版社 | 北京 : 法律出版社, 2014.8 | |
| ISBN | 978-7-5118-6556-4 | |
| 页数 | 174页 ; 23cm | |
| 价格 | CNY4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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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介 | ||
| 注解 | 芮安牟, 在哈佛和剑桥大学毕业后, 芮安牟教授在1989年成为香港执业大律师。陈星楠, 于英国哥伦比亚大学 (U.B.C) 毕业, 其后在香港大学取得法律博士 (J.D) 学位, 现于香港芮安牟大律师事务所任执业大律师, 主要处理民事诉讼和仲裁案件。 仲裁是按争议双方意愿所成立的一种独立评核机构, 目的是进行审理并为案件提供一种经过理性分析的裁决, 机构的成员称为仲裁员。仲裁员不一定有专业的法律人士承担, 任何人只要持公平、耐性和开放的态度, 经努力后也可以成为出色的仲裁员。 仲裁法相关研究人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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