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第四届广东省高校学生工作“红棉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at 2012-11-08 • 83点击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精神,认真落实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24号)要求,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工作队伍建设,宣传表彰一批长期在一线从事学生工作,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优秀学生工作者,更好地调动和激励高校学生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工作专业委员会决定举办第四届广东省高校学生工作“红棉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长期在一线从事学生工作累计20年及以上的高校专职学生工作者(指在一线的院系党委副书记、辅导员和学生工作职能部门工作人员)。
二、评选条件
(一)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思想政治素质高,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热爱学生工作,尊重理解学生,关心爱护学生,品德高尚,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对学生工作有高度的职业认同感。
(三)长期以来遵循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积极探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新方式、新载体,努力拓展工作途径,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成才,学生工作业绩突出。
三、评选名额:
各高校按评选要求向高校学生工作专业委员会最多推荐一名人选。
四、评选程序
1.学校推荐:各高校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积极组织本校一线学生工作人员进行报名,并在本校范围内组织初评,确定符合评选条件的人员。
2.组织评审:学生工作专业委员会对各高校上报人员进行评审,确定最终人选。
3.表彰:将于2012年年会时对获奖者进行表彰。
五、报送要求
1.推荐表纸质版材料(加盖公章);
2.学生工作感悟或心得材料
⑴个人简介(100字左右),内容包括姓名、性别、籍贯、参加工作年月、现任职单位、职务、主要工作成果等;
⑵ 个人生活近照一张,JPG格式,大小不超过500K;
⑶ 以自己的学生工作经历为内容,第一人称撰写一篇学生工作感悟或心得(2000字左右);
以上所有材料请于2012年12月15日前交至中山大学学生处综合管理科。相关材料的电子版(请以“学校名称+红棉奖”命名统一打包)发至电子邮箱:xsc_zhk@qq.com。联系人:茹春平、周昀,联系电话:020-39332222,传真:020-39332203,通信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中山大学东校区行政楼学生处A114室,邮编:510006。
附表一:第四届广东省学生工作“红棉奖”推荐表.doc (http://portal.jnu.edu.cn/publish/uploadFile/1/eWebEditor/20121112094817701.doc )
附表二:广东省第四届学生工作“红棉奖”汇总表.xls (http://portal.jnu.edu.cn/publish/uploadFile/1/eWebEditor/20121112094851639.xls )
广东省高校学生工作专业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九日
请我校参加此项评选活动的老师于12月7日前将所有申报材料交至行政楼317室,电子版材料发至zhyang9800@sina.com,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85220040. (mailto:电子版材料发至zhyang9800@sina.com,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85220040 )
暨南大学学生处
2012年11月8日
作者:张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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