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签订廉政风险防控责任书的通知
at 2012-11-06 • 82点击 各基层党委、校直属党总支:
为进一步明确廉政风险防控责任,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建立健全廉政预警机制,进一步规范岗位履职行为,保障和促进各项工作健康开展,依据“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制原则,学校组织全校正科长级以上领导干部签订《廉政风险防控责任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签订对象
(一) 机关部处、直属单位正职和学院党政正职领导干部;
(二)机关部处、直属单位副职和学院党政副职,学院各办公室正职领导干部;
(三)全校正科长级领导干部。
二、签订办法
请各单位根据签订范围列好名单,分类统计好数量,于11月13日前派员到学校纪检与监察办公室(行政办公楼1018室,电话85220073,下同。)领取适用于不同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责任书》,自行组织上述人员签订。
三、存档方式
《廉政风险防控责任书》一式三份,报送学校纪委存领导干部个人廉政档案一份;签订单位备案一份;责任人自存一份。
四、相关要求
请各基层党委、校直属党总支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做好责任书的签订,并于11月23日前将每位领导干部签订好的《廉政风险防控责任书》1份收集后报送学校纪检与监察办公室。其余2份请所在单位及个人按要求存档。
特此通知
中共暨南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2年11月6日
作者:李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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