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第七届国际发明展展览会”的通知

By 刘百联 at 2012-07-13 • 90点击

各相关老师:
经国家科学技术部批准,由中国发明协会、发明者协会国际联合会(IFIA)、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知识产权局、苏州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江苏省发明协会、昆山市人民政府承办的第七届国际发明展览会定于2012年11月9日至12日在昆山国际会展中心举办。
本届展会展馆面积为2.4万平方米,为发明展览会历史之最。届时除国内各省市、自治区及有关行业协会、解放军等单位参展外,境外将有40多个国家和地区派团参展,是国际发明界的一次重大交流盛会;展会得到国家奖励办支持,将有一大批获国家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的项目参展,也有中国发明协会领导成员及理事单位的一批重大原创自主创新的项目参加,将集中展示我国近年涌现出的一批自主创新的重大发明成果;展会期间除进行国内外最新发明项目的展示交流外,还将举办发明者协会国际联合会(IFIA)全会、青少年创新论坛、知识产权战略论坛等重大活动及评选奖励优秀发明成果等活动。
    一、参展要求
各领域的新发明、新技术、新产品均可参展。重点组织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制造、生物技术、新材料、新能源、新一代信息技术等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文化产业有关的项目,以及市场前景好,贴近日常生活的先进适用技术和产品参展。
参展老师自行设计好展板,原则上每个参展项目按一块展板设计(展板尺寸为:高1.2M×宽0.8M;展板设计格式为:jpg\pdf;展板精度为:3MB以上)。9月1日前,将设计好的展板电子版发送到282217343@qq.com (mailto:282217343@qq.com ),科技处将统一制作。
    参展项目必须是近年完成,并已获得专利权(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的发明项目和产品。申报参加评审的项目要尽可能提供详细、完整的资料,以备审核。
凡需要携带实物参展的项目(样品、模型、声像资料等),需要配备动力电源的项目,要在报名时加以注明。
二、参展费用
展位费:由学校科技处承担(每个项目展位费1000元)。
会务费:每位参展参会人员600元(只有亲自参展才交)。
三、报名要求
请参展老师填写附件2,并按照附件4的要求提交材料,于7月25日前报科技处。市知识产权局、市发明协会将对报名参展项目进行审核。
联 系 人:刘百联
联系电话:85223255

 邮箱:282217343@qq.com
附件2. 第七届国际发明展览会参展项目情况表.doc (http://portal.jnu.edu.cn/publish/uploadFile/1/eWebEditor/20120713034847936.doc )
附件4.评奖委员会审阅技术资料目录.doc (http://portal.jnu.edu.cn/publish/uploadFile/1/eWebEditor/20120713034856839.doc )
作者:刘百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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