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验室建设项目入库申报的补充说明

By 王睿 at 2012-04-12 • 35点击

 校内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实验室建设项目入库申报工作(详见3月26日发布的校内通知《关于进一步细化实验室“十二五”建设规划和实验室建设项目入库申报的通知》),特将有关事项补充说明如下:
一、建库目的:我校建立实验室建设项目库旨在加强我校实验室建设的科学性、计划性和连续性,规范实验室建设项目的预算和立项,以后年度所有实验室硬件建设项目均须入库申报,根据学校财政来源依次出库予以实施。
二、申报流程:各实验中心(室)应先拟定实验室建设规划,根据规划申报项目;各学院汇总所属实验中心(室)的规划及项目,根据学院发展目标制订学院实验室总体规划,并对所属实验室申报项目排序。
三、项目内容:本次申报的实验室建设项目均为修购项目,包括设备购置和环境改造两方面内容,所有项目实施期限均为一年。
四、预算要求:预计在2012-2013年底实施的实验室建设项目预算必须精细化,入库后不予修改;计划在2014-2015年底实施的项目预算必须详实,入库后只做部分调整。
五、申报截止时间:各单位应在4月30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学院实验室“十二五”建设总体规划、2012-2015年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书及排序表报送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联系人:饶星,李琰;联系电话:85220069,85220068。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二日

作者:王睿

目前尚无回复
请 登录 后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