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0-2011学年校级优秀心理委员的通知
at 2011-12-22 • 71点击 各学院(系):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班级心理委员建设,表彰先进,发挥心理委员在促进和谐校园建设、提高学生心理素质方面的作用。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决定在全校开展优秀心理委员评选活动。具体如下:
一、参评对象及条件
(一)参评对象
2010-2011学年度任职满一年的本科生和研究生班级心理委员(含珠海校区、广园东校区、深圳校区)
(二)参评条件
1、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纪记录。
2、工作作风正派、严谨,为广大学生的热忱服务,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的,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3、接受过学校组织的心理委员培训,掌握本班的基本信息,积极关注周围同学的变化,按时提交《班级心理委员月度工作汇报表》。
4、在日常工作中能够面向广大同学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和普及心理健康知识,主动开展班级心理活动,配合学校、学院(系)安排,完成各项工作。
5、密切配合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做好大学生心理健康普查、心理剧等大型活动,团结带领本班同学,积极参加心理中心举办的相关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二、评选办法
1、符合条件的心理委员,采取自主申报和学院推荐的方式,自行填写《校级优秀心理委员申报表》,向各自学院提交申请,由各学院统一报送;
2、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结合培训、讲座、开会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确定优秀心理委员名单。
3、评选结果将在评选截止后在全校公示三天,无异议后进行表彰,颁发优秀心理委员荣誉证书。
4、对评选出的优秀心理委员个人事迹进行宣传,引导和鼓励各班心理委员积极投身到心理服务工作中。
三、参评材料报送
(一)参评材料
1、优秀心理委员申报表
2、个人事迹材料300字左右
(二)报送方式:纸质版交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曾宪梓科学馆一楼),电子版发送至oxlzx@jnu.edu.cn
(三)截止日期:2011年12月31日
附件:1、暨南大学2010-2011学年优秀心理委员申报表.doc (http://portal.jnu.edu.cn/publish/uploadFile/1/eWebEditor/20111222094105341.doc )
2、优秀心理委员汇总表.xls (http://portal.jnu.edu.cn/publish/uploadFile/1/eWebEditor/20111222094128959.xls )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作者:王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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