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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级新生提交免缴医保费材料的通知
By 周丽贞
at 2011-09-21 • 40点击
at 2011-09-21 • 40点击 各院、系:
我校2011级新生参保工作即将展开,按广州市医保局要求,持有《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低收入困难家庭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可以免缴医保费。请各院系辅导员将上述符合条件同学的名单及材料于2011年10月15日前送交公医办。
提交材料要求:
1 、《低保证》、《残疾证》(残疾等级为一、二级)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2、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三份。
逾期未送资料审核的学生,均按正常缴费学生办理参保。
特此通知
总务后勤管理处
公费医疗管理办公室
二0一一年九月二十一日
作者:周丽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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