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1-2012学年度本科学生勤工助学岗位的通知

By 张阳 at 2011-07-11 • 91点击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贯彻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加强我校本科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工作,新学年所有勤工助学岗位须重新申报,请各有关单位于7月18日前将2011-2012学年度第一学期本科学生勤工助学岗位申请上报,岗位申请资料交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勤工助学管理办公室(行政楼319),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关于设岗
    1、设岗请按照《暨南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执行。在聘用学生时,首先安排经济困难学生,并经勤工助学管理办公室审核批准后方可上岗。
    2、为进一步突出勤工助学工作“情感化人”、“思想树人”、“能力助人”的育人理念,自新学年始,学校将严格按照各院系注册贫困生比例“按人设岗”,对于部分低年级学生在珠海校区的院系酌情减少本部学生勤助岗位,保证珠海校区本科勤工助学岗位的基本稳定,请各有关单位根据各自在编人员实际到岗情况进行勤工助学岗位申报,各单位安排上岗学生中贫困生所占比例不得低于85%。
    3、各有关单位人员编制已满编的,不再受理勤工助学岗位申报。    4、每位学生在校内限兼一份勤工助学工作,请各单位在聘用学生时询问并查明学生上岗信息,杜绝重岗。
    5、各单位申报岗位时均需填写①《暨南大学本科勤工助学岗位设立申请表(岗位指导教师填)》、②《暨南大学本科勤工助学岗位设立申请汇总表(学院、部处填)》、③《暨南大学本科勤工助学学生上岗信息表(学生填)》和④《暨南大学本科勤工助学学生上岗信息汇总表(学院、部、处填)》。
备注:如岗位还未安排学生,表③《暨南大学本科勤工助学学生上岗信息表(学生填)》和表④《暨南大学本科勤工助学学生上岗信息汇总表(学院、部、处填)》可在下学期开学后一周内上报)。
    6、为保障学校相关部门日常工作秩序,规范学生勤工助学辞职离岗工作,本学年上岗学生如需中途离职须按照相关要求(见表⑥)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辞职手续。
 7、珠海校区学生勤工助学岗位设置在岗位配额内按照资源优化、宁缺勿滥的原则由校区学生工作办公室统一协调安排。
8、请各单位将汇总表(表②和表④)的电子版本发送至oqgzx@jnu.edu.cn
二、关于工作考核与工资发放
     1、本科勤工助学岗位工资按月(次月25号左右)发放,每学期工作量不超过四个月。
    2、工作考核表是发放勤工助学工资的重要依据,岗位指导老师务必认真做好考核工作。为保证工资的按时发放,请各设岗单位于当月25日前上交工作考核表。
三、请各单位务必按规定时间上报设岗书面材料和电子材料,逾期不报的,将不再受理。
相关表格下载地址:

http://xsc.jnu.edu.cn/show.aspx?id=1349&cid=6 (http://xsc.jnu.edu.cn/show.aspx?id=1349&cid=6 )
学生处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一日
 

作者:张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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