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夏季毕业生的离校系统办理注意事项

By 谢绍均 at 2011-06-21 • 85点击

 各有关单位:
    学校将于2011年6月25日启用离校系统,请各单位向信息管理办公室提交相关工作人员名单, 并在使用过程中注意以下事项:
1. 学生只有缴清学杂费后才能办理离校手续,如有欠费,系统将冻结所有其他离校手续,请工作人员引导欠费的学生到财务处缴清欠费; 
2. 各学院工作人员在发放毕业证、学位证时,在做好纸质签收工作的同时,请在离校系统中提交确认,否则该毕业生的档案将无法寄发,并影响到毕业生离校情况统计的准确性;
3. 在出现网络不通、停电、离校系统登陆不了等紧急情况时,请及时与网络中心、水电科、信息管理办公室等相应部门联系,并请手工记录已办毕业生信息,待系统恢复后,在系统中补提交办理信息。
4. 每天下班前,请各单位工作人员核对前来办理离校手续的毕业生人数跟离校汇总的人数是否相符,如果不符请做好核对工作。
 
操作员名单请发送到oim@jnu.edu.cn (mailto:oim@jnu.edu.cn )
系统使用联系电话:85220012
具体联系人:

院系 负责人
东南亚研究所 冉丽
法学院
知识产权学院
国际关系学系
   
艺术学院 陈湘敏
华侨华人研究所
文学院
   
医学院 陈丹
第一临床学院
药学院
   
经济学院 张凌燕
国际学院
   
理工学院 谢绍均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生命科学技术学院
   
社会科学部 赵天
管理学院
   
外国语学院 巫园芬
新闻与传播学院
   
珠海校区 李荣君
华文学院
深圳旅游学院

 
 
信息管理办公室
2011-6-21   

 
作者:谢绍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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