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五一”国际劳动节放假的通知

By 黄海涛 at 2011-04-26 • 52点击

 学校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及国务院办公厅通知,2011年“五一”国际劳动节放假3天(4月30日至5月2日放假公休,共3天)。其中,5月1日(星期日)为法定节假日, 5月2日(星期一)调休放假。
不能停止生产和工作的单位,放假办法由各单位自行安排,希望各单位在放假期间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广大师生教职员工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特此通知

 
作者:黄海涛

目前尚无回复
请 登录 后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