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和建立消防档案的通知

By 林宝勇 at 2011-03-29 • 46点击

 学校各单位:
根据广州市公安消防局对市重点单位中高校消防安全工作安排,市公安消防局重点科将于四月中旬不定时对我校各单位、重点部位进行抽查和现场检查,为迎接市公安消防局的检查,结合我处《关于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要求,确实保障我校消防安全,特通知做好如下工作;
     一、必须全面掌握了解社会消防安全四个能力
     (1)检查消除消防安全隐患能力。
(2)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
(3)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
(4)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二、必须建立完善消防安全档案和预案
(1)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名册(责任书)。
(3)火灾疏散逃生灭火预案。
(4)消防安全大检查、整改和重点部位巡查记录。
(5)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记录。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及时部署,狠抓落实。
保卫处         
二0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   

作者:林宝勇

目前尚无回复
请 登录 后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