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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创先争优”宣传评比工作的通知
By 梁斌 at 2011-03-14 • 48点击
各基层党委、校直属党总支:
根据学校《关于进一步做好创先争优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暨党通〔2010〕34号)的文件精神,各级党组织要充分利用本单位宣传橱窗、党建网站等载体方式,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有关精神和要求、本单位实施方案及落实情况、各级党组织公开承诺情况、本单位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特色和亮点、本单位先进典型等情况进行广泛宣传报道。
为促进此项工作的开展,学校党委宣传部将根据各单位宣传橱窗、党建网站等建设情况,于3月底进行综合评比。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单位:各基层党委、直属党总支;
二、参评内容:以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主题,图文并茂,形式多样,大力宣传创先争优活动的精神和要求,大力宣传本单位开展活动的特色、亮点,以及先进典型等;
三、评比办法:由学校党委宣传部组成专家评比小组,主要根据各单位宣传橱窗和党建网站的内容与表现形式等进行综合评比,评比结果将在校园网通知栏目公布。
四、其他:可采取其它多种途径加强宣传工作,如利用电子屏、横幅标语、活动简报等载体,营造浓郁的学习氛围,评比时将根据各单位自创宣传氛围情况适当加分。
特此通知。
校党委宣传部
2011年3月11日
作者:梁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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