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暨南校园党旗红”系列活动之“创先争优,争当先锋”主题演讲比赛的通知

By 佘晓敏 at 2011-03-04 • 47点击

各基层党委、校直属党总支:
为了做好“创先争优,争当先锋”主题演讲比赛,根据暨党通[2010]33号文精神,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演讲主题:“创先争优,争当先锋”
二、演讲内容:以颂扬建党90年来的伟大成就、颂扬先进典型人物为主要内容,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创建“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在我校营造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浓郁氛围。
三、比赛方式
1、此次演讲比赛分为教师组和学生组两组,分两个时间段进行。
2、由各基层党委(校直属总支)组织所属党组织举办选拔赛。
3、3月15日前各基层党委(校直属总支)在选拔赛基础上推荐教工选手、学生选手各1名参加学校决赛。
4、决赛由学校党委宣传部主办、管理学院党委承办。参加决赛者将《暨南大学“创先争优,争当先锋”主题演讲比赛推荐表》与演讲稿(电子版和纸质版)于3月15日前报管理学院党委(oglc@jnu.edu.cn),联系人:杨远香;联系电话85226891。
四、决赛时间:教工组4月7日晚7:30—9:30
学生组4月8日晚7:30—9:30
      五、决赛地点:管理学院大楼101多功能厅
六、评比办法:
1、决赛演讲时间每人为7分钟。
2、可带演讲稿上场。
3、决赛由7位评委组成,以计分方式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最佳形象奖1名;最佳口才奖1名;最佳人气奖1名。
七、评分标准:
1、“创先争优,争当先锋”主题突出、立意新颖(30%);
2、演讲内容有创意性(20%);
3、演讲效果好、具有感染力,有推广的典型意义(30%);
4、演讲形象(10%);
5、演讲口才(10%)。
八、表彰形式
获得一、二、三等奖者由学校党委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一等奖获得者将作为学校选派选手参加全省高校主题演讲比赛。
特此通知
 
 
                      暨南大学党委宣传部
                      暨南大学管理学院党委
                 2011年3月3日
 
作者:佘晓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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