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09-2010学年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情况进行考核的通知
at 2010-09-19 • 55点击 学校各单位:
按照《暨南大学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暨人[2007]65号)文件, 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1月1日到校、35岁以下、中级及以下职称的教学科研岗位教师实行青年教师导师制,指导期已满一年。现将考核事项通知如下:
一、 对青年教师的考核
1、 青年教师在培养期结束下载填写《暨南大学青年教师导师制考核表》,经指导教师审阅签字后,将《暨南大学青年教师培养记录册》一起交学院审核。
2、 请各学院组织本学院专家通过检查《培养记录》、教学督导组听课、评议教案等形式检查青年教师授课效果,并给出考核意见。考核不合格者,由导师修改其培养方案,延长培养期限(一般为一年)。如继续培养考核仍不合格者,将予以调整岗位。
3、 学院将《暨南大学青年教师导师制考核表》填写意见后交学校留存。
二、 对指导教师的考核
1、 指导教师将《暨南大学青年教师导师记录册》交学院审核、存档。
2、 学院根据导师职责履行情况及《导师记录册》,并参考学院对青年教师的考核结果以及学生对青年教师评教结果等对导师给出考核意见,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优秀比例控制在指导教师人数的20%以内,考核结果报人事处备案。
三、学院填写《暨南大学青年教师导师制考核表》及《暨南大学青年教师及导师考核结果汇总表》,于 2010年10月15日前交人事处师资科,并将《暨南大学青年教师导师及导师制考核结果汇总表》发送到人事处师资科邮箱oszk@jnu.edu.cn (mailto:oszk@jnu.edu.cn )。
四、指导教师考核结果为优秀者需将《暨南大学青年教师培养记录册》、《暨南大学青年教师导师记录册》交人事处师资科备查。
特此通知
附件:1、青年教师导师制考核表.doc (http://portal.jnu.edu.cn/publish/uploadFile/1/eWebEditor/20100919115642606.doc )
2、青年教师导师制考核汇总表.doc (http://portal.jnu.edu.cn/publish/uploadFile/1/eWebEditor/20100919115659803.doc )
人事处
二O一O年九月十九日
作者:魏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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