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第七届暨南大学教学成果奖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暨南大学教学成果奖励办法》,学校决定组织开展第七届暨南大学教学成果奖申报评选工作,其结果将作为推荐申报国家级、省级教学成果奖的基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注:教学成果奖每四年组织评选一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与申报条件
(一)参照《关于第六届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预通知》(附件1)中第二条“成果范围”、第三条“条件要求”、以及第五条“申报推荐对象范围与要求”相关规定。
(二)优先奖励实践成效显著、应用面广、推广价值高、研究基础扎实、特色鲜明的成果。
二、申报材料
(一)《暨南大学第七届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书》(附件2)
(二)教学成果奖申报书附件,包括反映该成果的总结及相关证明材料。成果总结应围绕“成果内容”、“成果特色”、“成果应用推广情况”撰写。
(三)《暨南大学第七届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附件3)
(四)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样书一式1本(或1套)。
以上材料中:第(一)、(二)项材提交纸质版一式两份,第(三)项材料纸质版一份;同时附(一)、(二)、(三)的相同内容电子版。
三、申报时间及材料报送地点
(一)上述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5月31日。
(二)本科教育类及综合类项目报送教务处(联系人:谷世乾,电话:85225282;珠海校区联系人:黄玲,电话:8505355),研究生教育类成果报送研究生院(联系人:郑化;电话:85228321),继续教育类成果报送教育学院(联系人:栗万里;电话:85220272)。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教学单位积极做好组织工作。
1.组织本单位教师系统学习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第六届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预通知》、《申报推荐第五届国家级和省级教学成果问题解答》(附件4)、《第六届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方案(讨论稿)》(附件5),明确教学成果奖重在突出已经“取得的成果”,切实避免将申报教学成果奖等同于申报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科学研究项目,或等同于撰写教学改革心得等。
2.有意识、有目的地整合本单位成果,或联合其他单位共同申报同类成果,提升成果的竞争力。
3.有组织地讨论、修改申报材料,确保申报质量。
(二)本通知可登录珠海校区主页校区通知栏(或校区教学办主页http://zhjw.jnu.edu.cn/ (./ )教务通知栏)浏览下载;如需了解往届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奖情况,可登录教育部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网站(网址:http://www.jxcg.edu.cn (http://www.jxcg.edu.cn/ ))查看。
(三)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尚未颁发第七届教学成果奖相关文件,如本通知相关条款与其冲突,以新文件为准,学校将另行通知。
附件1.关于第六届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预通知
附件2.暨南大学第七届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书及填写说明
附件3.暨南大学第七届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
附件4.申报推荐第五届国家级和省级教学成果问题解答
附件5.第六届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方案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教学成果奖相关附件 (.http://zhjw.jnu.edu.cn/uploadfiles/268/20120424080401_37674.rar )[文件名:20120424080401_37674.rar(49.95KB)]
作者:暨南大学珠海校区教学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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