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团(2011)14号关于评选暨南大学2010~2011学年度毕业班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的通知

By 共青团暨南大学委员会 at 2011-05-23 • 54点击

各级团组织:

    为纪念建党90周年、“五四”运动92周年,践行科学发展观,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做好毕业生就业的相关工作,增强广大团员青年的先锋模范意识,激励团员青年勤奋学习,扎实工作,积极挖掘青年团员中的典型,树立学习榜样,学校团委决定评选2010~2011学年度毕业班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现将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优秀共青团员

    1.认真学习和实践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遵纪守法,品德高尚,团员意识强,坚持正确的主张,立场坚定,政治素质好;

    2.学习团的基本知识,积极参加各项团组织活动,认真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热爱集体,严格要求自己,处处起到表率和骨干作用;

    3.勤于学习,目的明确,善于创造,甘于奉献,积极参加大学生学术科技、社会实践、青年志愿服务和校园文化活动,积极参加校内讲座、会议,无缺席记录。

    4.思想品德考核为优,文科类专业上学期平均学分绩点达3.5以上;理工科、医药学类专业上学期平均学分绩点达3.2以上;综合测评成绩90分以上;

    (二)优秀团干部

    1.满足优秀共青团员标准前三项;

    2.在各级团组织担任团干部职务满一年以上;

    3.积极组织、参加各级团组织的活动,勤奋工作,锐意创新,作风扎实,积极主动,出色履行工作职责,并在团工作岗位上真正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4.思想品德考核为优,上学期平均学分绩点达2.8以上,综合测评成绩90分以上。

    (三)校直属团总支及各学院的研究生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参照以上标准评选。

    二、评选要求

    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团干部的评选必须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民主程序进行,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各级团组织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肃认真,认真听取团组织和团员青年的意见。推荐上报的人选要经过严格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确保推荐质量。各级团组织要注意挖掘和树立典型,把这次评选表彰工作,作为创先争优、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手段,作为加强团干部和团员队伍建设的有效载体,通过推荐评选,发现典型,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推动共青团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三、评选办法

    (一)毕业班团支部各推荐一名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目前仍在校院系担任团干部的毕业班同学应给予优先考虑。

    (二)各级团组织评选产生的毕业班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必须经院系签署意见后报学校团委审批,并以学院为单位于5月30日前统一上交学校团委。逾期报送的材料取消评审资格,请各级团组织遵照执行。

    附件:1.暨南大学优秀团员申请表

          2.暨南大学优秀团干部申请表

共青团暨南大学委员会

                                2011年5月17日

附件1.doc (http://tw.jnu.edu.cn/article/UploadFile/2011-5/201152316545469099.doc )
附件2.doc (http://tw.jnu.edu.cn/article/UploadFile/2011-5/20115231655395631.doc )


作者:共青团暨南大学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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