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活力青春、和谐校园”首届广东大学生校园文化艺术节之文学作品创作大赛活动的通知
关于举办“活力青春、和谐校园”首届广东大学生
校园文化艺术节之文学作品创作大赛活动的通知
各高校团委:
根据团省委、省教育厅、省学联举办 “活力青春、和谐校园”首届广东大学生校园文化艺术节的工作要求,为进一步推进高校校园文化建设,大力加强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促进青年全面发展,丰富我省大学生校园文化生活,打造具有时代特征、岭南特色、青年特点的广东高校校园文化活动品牌,促进青年学生健康成长成才,我省于2006年12月27日-2007年1月13日举办首届广东大学生校园文化艺术节之文学作品创作大赛,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作品要求
主题鲜明、逻辑严谨、语言流畅、文风活泼,体现时代特征、岭南特色、青年特点。文章体裁不限,篇幅原则上不超过3000字。
二、组织落实
举行“文学作品创作大赛”活动,是我省开展首届广东大学生校园文化艺术节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各高校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在校学生(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撰写文章,确保本单位文章数量和质量,每所高校应推荐不超过3篇文学作品参赛。
三、提交形式
以高校为单位上交,每件文学作品上交1份电子版及7份A4纸打印版。在作品后注明姓名、学号、年级、院系、高校、联系方式,文字用四号仿宋体。电子版发至邮箱otw@jnu.edu.cn (mailto:zhengwen@redjnu.net );打印版交至暨南大学团委办公室(暨南大学行政办公楼303室),邮编:510632;请注明“文学作品创作大赛”字样,广州市外高校请用特快专递寄送。联系人:杨卫卫,电话:85227076。
四、截止日期
2007年1月4日
五、评比和奖励办法
聘请有关专家对文学作品进行评审,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名并颁发证书,其中一等奖占参赛作品的10%,二等奖占参赛作品的20%,三等奖占参赛作品的30%,优秀奖占参赛作品的40%。
六、承办单位
暨南大学团委
首届广东大学生校园文化艺术节组委会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本文著作权归其作者所有,如果您要转载或者使用,请与作者联系。
作者:Redjnu










粤公网安备 4403060200368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