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规划到户 责任到人”扶贫开发工作喜获佳绩
at 2011-05-25 • 61点击 近日,2010年度我校对清新县禾云镇桂湖村的扶贫开发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在清远市“双到”扶贫工作年度考评中获得99.99分,被评为优秀等级,同时被评为红旗单位。
2010年底,广东省对全省各帮扶单位的帮扶工作进行了全面考评,在村自评、镇(乡)评价、县(市、区)考评的基础上,采取“问、听、查、看”等方式对清远市省定302个、非省定768个贫困村进行了检查和复评。我校帮扶的桂湖村属于省定贫困村,清远市省直和中直驻粤帮扶单位帮扶的贫困村有58个,其中评为优秀的有53个,插红旗的有18个,我校荣获其中之一。
我校帮扶的贫困户共88户275人,其中生产帮扶户51户228人,慰问帮扶的五保户、低保户38户47人。截止2010年底,我校投入帮扶资金99.7万元,投入生产帮扶资金22.7万元,户均4450元;投入村集体43万余元,用于购买商铺、修建村文体广场、改造饮水和设置路牌、购买电器等;慰问金及慰问品13万余元;医疗救助、教育及文化设施、技能培训及送医送药等3万余元;购买农副产品18万余元。
截止2010年底,51户生产帮扶户年度总纯收入达1092611元,人均纯收入达4792元,比上年增加3323.6元。有44户家庭人均纯收入达到2500元以上,占生产总帮扶户的86.13%。其中家庭人均纯收入超过10000元有6户,人均年纯收入5000元至10000元的有17户,3500元至5000元的有8户。属慰问帮扶的37户“五保户”和低保户中有33户人均年纯收入超过2500元,占慰问帮扶户总数的89.2%。全部88户贫困户有77户已实现脱贫,脱贫率达87.5%。村委会集体经济2010年收入超过了清远市委、市政府规定的30000元标准。我校提前两年完成对贫困户和村集体经济的帮扶经济指标。
省考评组认为,我校领导高度重视扶贫开发“双到”工作,扶贫思路清晰,帮扶措施有力,资金投入较大,扶贫成效明显。
(扶贫办)
作者:陈仁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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