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防空警报试鸣暨“羊城天盾——2014” 城市人民防空演习的通告
at 2014-09-25 • 162点击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防空警报试鸣暨“羊城天盾——2014” 城市人民防空演习的通告
穗府[2014]28号
为增强市民的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广州市人民防空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就我市防空警报试鸣暨“羊城天盾—2014”城市人民防空演习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防空警报试鸣时间和范围。
2014年9月27日11:20-11:43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防空警报试鸣。11:20-11:23试鸣预先警报;11:30-11:33试鸣空袭警报;11:40-11:43试鸣解除警报。
二、防空警报信号规定。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为3分钟;
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为3分钟;
解除警报:连续鸣放3分钟。
三、防空警报信号(信息)发放。
全市固定警报器、机动防空警报车及部分多功能防空防灾预警报知系统,同时发放防空警报信号;广州市广播电视台34频道和新闻资讯广播(FM96.2MHz)、金曲音乐广播(FM102.7MHz)、经济交通广播(FM106.1MHz)频道、公交车移动电视、广州地铁电视将同步发放防空警报信号;中国电信广州分公司、中国移动广州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和市有关部门,将以手机短信息形式同步群发防空警报试鸣信息。
四、其他事项。
在防空警报试鸣期间,除在越秀、海珠、花都区和从化市部分学校、社区开展平战转换、紧急疏散、抢险抢修等内容的实兵演练外,全市生产、生活秩序及社会活动照常进行。
广州市人民政府
2014年9月14日
作者:林宝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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